广州市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号 版本/修改号 页 次 CTP-019 A/0 1 OF 4 环境保护运行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与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其符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要求,以实现环境、行为的不断改进。 2. 范围: 适用与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 权责: 3.1 生产部:为环境运行控制程序的归口部门。 3.2 各部门:在运行中实现对环境因素的控制,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4. 定义:(无) 5. 程序内容: 5.1 大气污染的防治管理 5.1.1 大气污染物产生源 a、化学品的挥发 b、汽车尾气 c、地面灰尘 d、厨房油烟 e、其它因素 5.1.2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5.1.2.1对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岗位应配备通风除尘设备。 5.1.2.2对产生大气污染物岗位的员工进行培训,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要求,减少废气的产生。 5.1.2.3使用部门要定期对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进行清理和维护,清理时要注意大气污染物的收集,避免二次污染。 5.1.2.4行政人事部每年定期要求区环保局认可的检测单位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后出具《环境监测结果》。如发生不符合现象立即进行整改,并保留其记录。 5.1.2.5公司的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车辆尾气监测合格方可上路。 5.1.2.6化学品使用部门应严格控制各化学品的用量,减少化学品的挥发造成的污染。 5.1.2.7当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造成大气污染物紧急泄漏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置、处理。 修订记录: 日期/版本 REV 第一次修改: / / / 第二次修改: / / / 第三次修改: / / / 第四次修改: / / /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核准/日期 广州市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号 版本/修改号 页 次 CTP-019 A/0 2 OF 4 环境保护运行控制程序 5.1.3 本公司大气污染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5.2 噪音的控制 5.2.1 设备的选购、安装与降噪 5.2.1.1生产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选购噪声小的生产设备及部件; 5.2.1.2生产部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投入运行等阶段要认真调试,严格控制机械噪声; 5.2.1.3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要评价厂界噪声的影响,防治措施,项目投产或使用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经环保部门验收; 5.2.1.4广泛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积极采用噪声低的环保设备,减少噪声的污染。 5.2.2 公司内噪声的控制 5.2.2.1 产生噪声的部门在设备启动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防止操作不当而产生噪声; 5.2.2.2 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润滑,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油标醒目,油量充足,使机器能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5.2.2.3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有关人员要定时巡查,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时,要查明原因,若确定设备带病运转,要立即报告并进行检修; 5.2.2.4 对强噪声源(如空压机)与相关性部门协商采取隔离措施以降低噪音; 5.2.2.5 公司内产生噪声的部门要保证防治噪声污染设施的正确使用,如需要改造、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事先知会生产部; 5.2.2.6 公司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喇叭,防止产生噪声污染; 5.2.2.7公司范围内进行施工、维修或其它服务活动时,应尽可能减少噪声的产生,如有强噪声源,应采取防治或隔离措施以降低噪音; 5.2.2.8 加强对职工的环境意识培训,使其养成在日常生活、生产、活动或服务中轻拿轻放的工作意识,杜绝野蛮操作,尽可能减少噪声的产生; 5.2.2.9公司娱乐室产生的噪声,应适当控制音量,降低噪声的影响。 5.2.3 噪声的监测与监督检查: 5.2.3.1 行政人事部对环境监测站进行每年一次的环境噪声监测做好记录,若出现超标,行政人事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 5.2.3.2 行政人事部对公司的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中规定进行,并做好记录。 5.2.4本公司噪声的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Ⅲ类标准。 5.3 污水的控制 广州市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号 版本/修改号 页 次 CTP-019 A/0 3 OF 4 环境保护运行控制程序 5.3.1污水的产生:生活污水、卫生间污水、车间清洁用水。 5.3.2清洁时尽量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5.3.3各部门人员不得向排水管扔放杂物。 5.3.4给水设备时刻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管线中途无渗漏,坑、池容器完好。 5.3.5在各个用水场所张贴节约用水标识,提高全体员工节约用水的意识。 5.3.6本公司的废水总排放口每年由行政人事部联系环保监测部门监测一次,并将监测结果通报给相关部门。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若超过标准规定要求,品管部与相关部门研究其超标原因,制定出整改方案,采取纠正措施。 5.3.7污水排放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88、《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规定要求执行。 5.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5.4.1 本公司在生产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三类,其中包括: a)“可回收类”:金属废料、废塑料、废纸、废瓶、废罐、废焊接料、废泡沫等; b)“不可回收类”:瓜果皮、食物残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c)“有毒物质类”:废油类化学品及容器、废油棉油抹布油手套、废电池、墨盒、硒鼓等。 5.4.2固体废弃物的存放 5.4.2.1 对不同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并向相关人员传达,避免发生乱倒乱放废弃物的现象; 5.4.2.2 现场存放可回收类及特殊固体废弃物,由负责部门定期转入安全区集中存放; 5.4.2.3 在安全区集中存放时要进行严格标识,分类存放,防止发生废弃物乱堆乱放及散落现象,保持地面清洁; 5.4.2.4 对于有回收价值的金属废料、废纸、废纸箱、废塑料、旧包装桶等废弃物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及时送到可回收垃圾桶,由行政人事部或采购部按时处理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5.4.2.5采购部在对特殊废弃物进行处置时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污染转移,对处置情况要跟踪和记录; 5.4.2.6 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普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一起,送到不可回收垃圾桶,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箱内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5.4.2.7 行政人事部要经常检查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作好记录。 5.4.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5.4.3.1 对有害、不可回收的废弃物要集中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由专人负责联系具备废弃物处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对我公司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广州市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号 版本/修改号 页 次 CTP-019 A/0 4 OF 4 环境保护运行控制程序 5.4.3.2化学品、塑料空桶要求材料供方回收,废弃的灯管、电池等要分类储存,集中处理; 5.4.3.3剩余的化学品、过期的化学品均应要求材料供方回收处理; 5.4.3.4可回收的废弃物必须及时通知相关方回收或处理; 5.4.3.5 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涉及到记录要求的按《文件及质量记录管制程序》执行。 5.5 化学品的管理 5.5.1采购部对化学品的供方进行选择确定,并按《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对化学品供方的环境和安全行为施加影响。 5.5.2对化学品的采购应要求供方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资料,或从有关的化学品说明书上获取资料,说明控制要点,形成MSDS,并发放到仓库和施工使用的岗位和人员。 5.5.3采购部在采购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泄漏、倾倒、碰撞等现象。 5.5.4化学品应在单独的区域分类储存,根据化学品的特性在适宜的环境中贮存,仓库内应采取必要的通风、防泄漏、防盗、防爆等措施。所有的化学品均应标识清楚,而且按MSDS资料中规定特性有禁忌的化学品应分开贮存,并设置警示牌。 5.5.5生产车间领用的化学品应设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标识清楚并有专人进行管理。生产现场的化学品应限量存放,并做到100%分类存放。 5.5.6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具,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化学品使用完毕,将其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5.5.7品管部应定期对化学品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过期的化学品及化学品容器必须由具备资格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或由供应商回收。 5.5.8当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情况,化学品的责任者应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及时对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处理。 5.6 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予以控制,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对于办公区和生活区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并及时关掉不用的电器设备。 6.相关文件 6.1《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编号:CTP-004) 6.5《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编号:CTP-021) 6.6《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编号:CTP-022) 7.工作文件和记录 7.1《报废加收物质处理登记表》(编号:CTP-019-01) 7.2《废弃物处置统计表》 (编号:CTP-019-02) 7.3 建设项目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同时报告” 广州市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号 版本/修改号 页 次 CTP-019 A/0 5 OF 4 环境保护运行控制程序 7.4 环境监测报告 7.5 排污许可证 7.6 消防验收报告 7.7 危废转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