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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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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变迁、治国理念的不断变化,随着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的步步推进,曾经开创安全生产新时代的原《安全生产法》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日益凸显。如今,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党和国家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总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我们党的崇高理念。此外,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安全生产领域的诸多关系逐渐理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不断加快,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尤其是许多实践检验正确的、有效的措施和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通过立法将其规范化、制度化,修改《安全生产法》势在必行。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针对今年7月11日铁矿发生的矿难,钢铁集团矿业公司开展了如火如荼的“安全生产整顿月”活动。

  通过深入细致的厂级班组级学习考核,我们深刻领会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结合拉网式的排查,我们掌握了一定的安全技能,并对生产过程中的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及时进行了弥补和完善。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职工家庭幸福的保障,稍有松懈,即有可能上演血肉横飞的人间惨剧。数不胜数的安全事故昭示我们:谁忽视了安全,谁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因此,我们要提高识别和处理凶险的能力,切实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服从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侥幸逞能想当然的陋习,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谨小慎微,难能可贵。

  作为炸药厂的一名制药工,我深知民爆行业的高度凶险性,略有差池,将给社会和自身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这就要求我们,切切实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个环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免遗祸他人与自身。

  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整顿月”活动虽已接近尾声,但安全生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让我们把每一个今天都当做“整顿月”的其中一天吧,为炸药厂的良好运行再添光彩。

  安全有保障,生命才美丽。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xx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新法》颁布后,辽源监察分局迅速部署学习宣贯工作,分局先后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并参加了吉林煤监局组织的统一学习。通过多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都有了详细的认识和理解。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zhan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二、新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能够比较好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能够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也有相当一些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安全生产法在修改时,着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制度制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监管,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中,国家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以往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靠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薄弱,依靠其自觉的加强生产安全工作,仍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新安全法充分立足国情,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以往经验,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赋予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的权威和震慑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因此,新安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的规定,既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又加大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责任追究上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守法,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届全国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提出法律规定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律规定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较强,才能够在实践中较好地得到落实。新安法新增和修改的67条条款中,充分贯彻和落实全国常委会关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要求。在条文的表述上,尽可能的做到明确具体,这对新安全法的执行和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新安法的颁布,标志着生产领域立法工作更上新台阶,国家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法治转变。监管监察执法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安法将成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也将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坚强保障。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今年六月份,是我国第__安全生产活动月,__县委、县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开展了宣传、讲座、专栏、文艺演出等一系列活动,6月__日,专门邀请了省安监局__副来我县就题为“强化红线意识,关注安全生产”进行专题辅导讲座,陈对我国我省的安全形势、安全状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矛盾、隐患等从红线、体系、责任、创新、长效、担当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剖析,我们听后深受教育和警醒,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__邮政承担通信服务工作,同时还代理金融业务,安全生产非常重要,资金安全、邮件安全、网络安全、车辆安全及人身安全等都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月活动只是个形式,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常抓不懈、长效管理还要从细处从实处抓起:

  一、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始终坚持单位领导一岗双责,明确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安全生产是主要职责,层层落实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局与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明确了考核目标和考核制度。

  二、建立完善“企业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

  理活动”顺利开展。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针对企业的类型和特点,以定职、定岗、定类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及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在教育培训中,把安全生产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有计划有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不断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大检查管控力度,确保安全无事故。对资金、邮件、网络及车辆等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实行制度化、常态化安全检查,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或环节采取经常性或不预告专项治理,检查中要全方位全覆盖,不能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能有死角,不能有隐患。对易发生问题要制订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常抓不懈,做到防微杜渐,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近期,公司各个部门都在以不同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以及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的学习的活动。其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海因里希法则”。

  该法则是由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意为在一件重大灾害的背后,有二十九件轻度灾害和三百件有惊无险的体验。

  当然,不同的情况下比例不一定完全相同。很多人无论在工作或是生活中对潜在的隐患没有查觉,或者习以为常,就可能会造成损失。该法则就是通过对事故的分析,让我们得知,重大事故发生前不安全因素一定会暴露多次,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初始阶段,就会避免事态的恶化。

  有的员工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安全生产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也有人认为事故是不可控的,所以听天由命吧。但是这些就好像不安全因素一样在不断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会爆发!

  因此,在工作中不论身处任何岗位,我们都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把安全放在首位。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及时制止其他员工的习惯性违章,使大家都要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才能做到真正的安全。另外我们还要不断的加强安全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安全自律,紧绷安全的弓弦。只有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保证我们自身的利益,因为没有人希望自己是300,更不希望是29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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