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甲方需求,乙方接受委托,代甲方招聘所需人才。双方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委托招聘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 甲方工作程序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乙方进行审核,并收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2、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相关企业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简介、历史背景、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趋向等资料)
3、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详细的岗位描述共(主要包括:职位名称及需求名额、工作职责、任职要求、工作目标、学历、薪酬结构等相关内容以及确定需求人数)甲方不得随意临时变更职位描述的各项条件,在必须变更的情况下,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以便进行更改。
4、在合作期内,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录用确认书予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该候选人进行其它推荐。
第三条 乙方工作程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与甲方共同讨论招聘职位的详细事宜(包括职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对
候选人的性格要求、该职位在公司整体业务往来中的关系、权限、工作环境、职业报酬等一系列内容,由此撰写招聘职位描述),乙方按照职位描述进行招聘。
2、对收集到的简历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安排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对符合职位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复试并确证其是否符合甲方的各项条件,并进行综合评定,供甲方参考。
3、将最佳候选人的个人详细资料提交甲方参考,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待甲方确定面试时间后安排甲方和候选人面谈。
4、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5、乙方负责为甲方组织符合条件的合格人员,并协助甲方进行初次面试以及复试,并对员工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6、在 年 月日前,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中确定人数以及要求为甲方招聘合格的员工,所有员工经甲方复试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若到岗员工因自身原因或经试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违反甲方制度导致被解雇的,导致该岗位的空缺,不能算着乙方招聘到合格的员工,也不能算着乙方受托招聘所完成的数量。
7、在招聘过程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所有应聘员工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员工提供担保。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自乙方推荐之候选人到甲方工作由于乙方所推荐候选人的自身原因或不称职而被甲方解雇的,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在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为甲方另行招聘合格候选人,并经甲方复试合格后到职上岗。如乙方推荐的人员到甲方上班超过 个月而离职,乙方再做推荐,则甲方需另外付费。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将乙方提供的无关人才资料据为己有,或将人才露、转交给第三方使用。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无条件立即支付给乙方合同规定的双倍费用作为经济、信誉补偿金。
3、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乙方,未反馈则视为被甲方录用。遇特殊情况时需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说明及提出新的时间限定经乙方认可。
第五条 收费条款
1、 经乙方招聘及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且工作满 个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务费。
2、 费用支付:分 次支付完所有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成功招聘 人并在员工正式上岗后,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数先行向乙方支付元/人的服务费;在员工到岗工作之日起第 月时,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数另行向乙方支付元/人的服务费。方式为转帐支付或现金支付,延期支付需要承担相应利息,利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履行委托招聘条件,致使乙方推荐的人才无法上岗或上岗的人才离职,乙方视为职责完成,甲方需按条款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 乙方需要在双方规定的时期内组织到人员。如未组织到人员乙方将不收取甲方任务费用。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转帐为主,现金付款时由乙方出具有效证明后方可付款。
2、甲乙双方均须对本合同严格保密。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对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协议时间从签定之日起计算。
3、 其它补充条款:
4、 乙方若在 年 月 日前,未为甲方招聘到附件中确定人数及并经甲方复试合格的员工,乙方应当按照未招聘到岗人数应得服务费的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法律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地在 。
3、本协议随服务完成即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招聘有关职位的所需人才。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收费标准、收费程序、付款方式、面试费用
1、 乙方向甲方收取委托招聘服务费,每个成功推荐的人员单独结算,按以下标准收费:
①、 若录用的候选人年薪高于10万(含),收费标准为候选人首年年薪的20%;
②、 若录用的候选人年薪低于¥10万元(不含)的,收费标准为¥贰万元/人。
(上述年薪是指在录用通知中写明的所有薪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薪水+各种补贴+奖金+股票等)
2、甲方按以下规定的程序,向乙方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
①、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5000 元作为预付金。
②、预付金计入甲方应付服务费用总额中,即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金。如由于乙方未能在2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候选人,此时甲方提出取消招聘委托服务,乙方将该预付金的100 %退还给甲方。
③、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甲方录用上班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职位委托招聘服务费的全部余额付给乙方。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不少于未付金额1‰的滞纳金。
3、 付款方式:
①、甲方向乙方付款,用现金、或支票转帐 / 汇款。
②、 乙方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下沙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7908100038321
4、 面试费用: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人事管理的和法律法规。
2、 应向乙方提供所招聘职位的详细信息,以使乙方明确该职位对象选择的标准;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有权利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独自决定是否录用。
3、对乙方所提供的候选人信息不得转递任何第三方(甲方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除外),不做转换推荐,否则视为该被推荐人已被甲方录用。
4、 在被推荐的候选人正式录用前,为其保密。
5、应通知乙方被录用的候选人上班日期,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录用确认函。
6、发现乙方提供的被推荐人资料有与其它渠道此前所提供的资料重合时,应在收到乙方资料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声明,否则应被视为获得甲方的认可。
7、 按本合同第一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
8、 在双方合作期限内,如甲方欲雇佣乙方员工,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需支付与该雇员当年任务额匹配的费用。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依据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
2、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空缺职位提供合适人选,保证被推荐人的基本素质介绍符合甲方所提供信息的要求,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人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3、应在接到甲方的招聘职位信息后,指派专人或小组负责为甲方提供服务,每个职位向甲方提供可面试的被推荐人的报告。
4、应及时将访寻的情况,以及根据甲方要求而进行的访寻结果与甲方沟通,通告。
5、应根据甲方要求,尽最大可能提供被推荐人的背景材料和参考资料。
6、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甲方与被推荐人的面试事宜。
7、 有权利依据本合同第一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8、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种工作资料、招聘信息及基本情况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将其对外泄露。
四、 双方保证条款:
1、若被甲方所聘用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认为其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或其本人辞职), 甲方必须在与候选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情况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就该职位向甲方无偿推荐其他候选人上岗。如后推荐成功的候选人年薪发生变化,甲乙双方按实际年薪核定服务费,退补差额。
2、被甲方录用上岗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由于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甲方对候选人的承诺(包括:工作条件、薪酬、福利待遇等各方面的事先约定条件),或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候选人离开,则乙方不提供无偿推荐其他候选人给甲方挑选的服务。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即使当时没有被甲方录用,而在其被推荐后之两年内被录用的,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按本合同的收费标准规定应向乙方一次性缴纳该候选人相关职位的全部委托招聘服务费。
4、 如推荐的候选人的最终签约单位或实际服务单位为甲方的关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等,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并应按本合同收费标准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职位的全部委托招聘服务费。
5、在双方合作关系期间,除非乙方从甲方获取书面正式许可,否则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以工作机会或雇佣关系等信息主动接触和雇佣甲方职员。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私下与被推荐人联系或达成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否则,以甲方违约处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此岗位的总服务费2倍的违约金。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即生效。
七、 本合同有效期两年,于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八、 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照本合同条款。
九、 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0号
(合同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人才,就有关事宜订立合同,目的在于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猎聘______职位,此职位猎头佣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
2.年薪的计算标准
a.(月薪+固定奖金+补助+绩效奖金)*_____(个月)=年薪 b.如有股权、期权等,单位与猎头公司双方协商大概年薪金额
3.猎头佣金的订算标准
单位与猎头公司先核算出大概年薪,然后按照签定的佣金比例计算(并且佣金的计算以企业录用人才实际年薪为最终标准)。
4.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并填写《企业委托书》;
5.关于定金的双方约定:
a.以下情况定金不退还给甲方:
①合约期内,乙方找到了候选人,甲方不面试,导致合作无法继续。 ②合约期内,甲方单方面中止协议,不再委托乙方寻猎人才。
b.以下情况定金退还给甲方:
①合约期内,乙方没有给甲方推荐候选人。
②合约期内,乙方没有推荐让甲方满意的候选人。
c.如果双方合作成功,人才到岗,定金从佣金中扣除。
6.乙方录猎人才需差旅费用、招聘应酬费用及保证人才质量的测评顾问费用等前期投入,所以甲方必须在委托猎头协议签定后先支付给乙方_____元为寻猎定金;
7.如乙方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猎到合适的候选人提供面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延迟初猎时间;
8.甲方如在乙方安排的初猎面试时不满意乙方报荐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人才面试;
9.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面试由乙方安排见面;
10.待甲方通过面试选定人才到岗后,_____周之内必须付清其余的佣金;
11.乙方所猎人才有_____个月的保用跟踪期,如人才上班_____个月内和甲方解除聘用协议,乙方可免费继续为甲方提供专业猎头一次。
12.乙方对推荐给甲方面试的人才,保留_____年猎头收费标准权力,即甲方在_____年内不得绕开乙方私自通知乙方已推荐的人才到企业,就职人任何岗位。否则甲方将赔付此行为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寻访资料撰写猎聘职位报告;
2.乙方通过各种途径寻访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3.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选出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候选人;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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