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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乡镇方案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及《新疆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方案(20xx年版)》《xx县结核病控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所辖乡(镇)、管理区卫生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每个月一次督导,每次督导每个乡(镇)、管理区不少于一天,全年至少督导12次以上的`要求,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管理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卫生局下达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完成情况。

  2、各乡镇卫生院门诊医生对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转诊,推荐情况。

  3、乡镇结防医生对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抗结核组合药品管理程序及面试下服药情况。

  4、乡镇结防医生对村级医生及病人督导频度,督导记录等病人的治疗管理情况。

  5、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及病人追踪情况。

  6、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随访查痰及时情况。

  7、乡镇查痰点查痰工作开展情况。

  8、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定点医院感染科和其他制定科室负责肺结核病转诊情况。

  10、定点医院痰涂片检查和痰培养工作开展情况。

  11、结核病门诊疑似病人登记、治疗情况。

  12、抗结核药品管理发放情况。

  二、范围及方式:

  县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访视患者等方式开展。

  三、督导时间:

  每月督导一次,每次督导每乡镇一天,每月督导时间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资料准备。

  2、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行督导。

  3、督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导情况汇总报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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