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全区女教职工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的先进事迹。区教育局决定在10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女教职工群体和个人。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特拟订如下方案。
一、表彰名额
表彰先进女教职工委员会10个、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10个、 教书育人示范岗10个、先进女教职工20个、先进女教职工之友10个。
二、表彰对象及评选条件
1.先进女教职工委员会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创建教书育人示范岗及开展女教职工素质提升等方面,认真组织女教职工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女教职工委员会。
2.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
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在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关爱女教职工、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3.教书育人示范岗
在创建“教书育人示范岗”活动中,有目标、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并在学校工作中发挥创新作用(曾获得街镇以上“教书育人”、“巾帼建功”示范岗称号)的班级和集体。
4.先进女教职工
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爱生敬业、不断创新工作业绩,自觉参与和谐校园建设及女教职工素质达标和提升工程,提高其综合素质成绩显著的女教职工。
5.先进女教职工之友
积极支持工会女职工工作,支持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给予女教职工更多关爱的教育党政领导。
三、推荐评选工作原则
1.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原则,采取逐级上报、教代会通过、党委讨论决定、民主公示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名额、范围、对象及条件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2.所有推荐表彰均须一式三份(打印填写),逐级加盖公章,同时申报表填写500字的事迹。
3.所有先进推荐表上报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附件:
1.20xx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2.新洲区教育系统“先进女教职工委员会”申报表
3.新洲区教育系统“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申报表
4.新洲区教育系统“教书育人示范岗”申报表
5.新洲区教育系统“先进女教职工”申报表
6.新洲区教育系统“先进女教职工之友”申报表
二〇XX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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