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今有出租方车主刘安江(简称甲方)提供合肥新亚出租车公司新羚羊车(车号皖A83269)一部,交由承租方 (简称乙方)承包营运,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合肥新亚出租车公司新羚羊出租车(零公里)承包给乙方营运,承包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计七年。其中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期间乙方必须每月三十日前缴纳当月承包费用肆千伍佰元整(4500元)给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期间乙方必须每月三十日前缴纳当月承包费用肆千叁佰元整(4300元)给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期间乙方必须每月三十日前缴纳当月承包费用叁千陆佰元整(3600元)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乙方,所有必须具备的营运条件,乙方在承包期间内,按公司规定于每月10日前向合肥新亚出租汽车公司缴纳各种费用,乙方每年购买车辆各种保险费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二十万人民币。车上人员座位责任险必须参保。)乙方必须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承包费用。如果市政府要求出纳出租车营运证有偿使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交纳有偿使用费的百分之七十费用,乙方交纳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费用。如营运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守法经营,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安全,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担,若同时造成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四、乙方承包期间要承担全部修理费,各种证件及计价器年检费、车辆检测费、坐套清洗费、车辆维修费工料费及载客等一切费用。与甲无关。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如车辆被盗、被抢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应由乙方补偿剩余车款来购买同款新车,乙方在经营期间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一切经济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包括乙方每月承包金如时、如期交纳给甲方)。
六、乙方付甲方押金肆万元整(以收条为准),乙方不得拖欠甲方承包租金,如故意不理睬或躲避甲方,则视为违约,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扣除押金肆万元整。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七、乙方承包期间不得将车辆退包或转包,同时甲方也不得退包或卖车,违者为合同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政府性政策甲方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不视为违约。
八、乙方在达承包期时,要保证车辆上所有部件完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交给甲方。甲方退回乙方肆万元押金(不计利息)。
九、合同到期后甲方暂扣乙方贰千元整,时间为陆个月,如果在解除合同后6个月时间内,没能发现乙方在承包期间内违章或违法行为,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贰千元整。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如有违约,须赔偿对方合同违约金肆万元整。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经双方协商解决,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律程序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
甲方签字: 甲方代理人:
乙方签字: 乙方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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