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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公示范文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经支委会研究,拟发展等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准、选好发展对象,根据党组织关于发展新党员实行公示的规定,现将名同志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内外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本党支部反映。

  2、公示期间,欢迎大家对以上位同志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入党积极分子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7天(年月日-日),双休日照常受理。(联系电话:)

  附:拟发展对象名单

  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现单位岗位

  特此公示。

  党支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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