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应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
3、每一次例会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记录员负责保管。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商议结果等。所有例会的'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交总经理室。
4、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本制度由公司业务助理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加强部门内信息沟通,进步工作效率与管理程度,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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