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信、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灵山茶叶有限公司影视广告拍摄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约目的
按本合约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广告片,并分别剪切成30秒和3分钟可单独播放的广告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
2、甲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期间拍摄制作该影视广告过程中的设备费用、人员开支、食宿、工作用带等开销。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CF影视脚本,并保证脚本的可操作性。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和调整。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的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制作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由甲方验收认可,工作方可继续进行;验收项目包括,初剪(片子的剪接,镜头的运用,节奏等认可),精剪(特技镜头,字幕等认可),三维小样(质感,动态等认可),片子的全部画面必须在录音前认可,方可录音。录音(配音,音乐,音效等认可)。
3、乙方应确保拍摄制作的影视广告片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缺陷。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拍摄内容和客户资料泄漏与第三方。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甲方客户审片通过后即结清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完成拍摄制作,并交付甲方审片。
五、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六、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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