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校车属于营运车辆,因此校车的超载一般是以超过核载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为标准,超过这一标准将入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将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以超过核载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为标准,将“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设定为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适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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