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东会一般事项的表决规定

股东会一般事项的表决规定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股东会会议通常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则按照章程规定表决。《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此之外的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表决。对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