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3.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4.客观方面实施了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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