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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的工伤十级伤残的怎么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十级工伤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按可支配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

法律分析

我们都知道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需要赔偿的,十级工伤应该算是工伤等级里面最轻的一种了,但是因为也是评了级的,所有对于十级工伤也是有相应赔偿的,那对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呢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六、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拓展延伸

长春市工伤赔偿制度及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解析

长春市的工伤赔偿制度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而设立的,旨在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时的合法权益。对于十级伤残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金额将根据多个因素进行评估,包括工伤程度、受伤后的生活影响以及劳动能力损失等。根据长春市的具体规定,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将包括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金、残疾津贴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评估和申请。建议受伤人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结语

在长春市,十级工伤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会根据伤残程度、生活影响和劳动能力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赔偿金额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金和残疾津贴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应根据个案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评估和申请。建议受伤人员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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