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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可否分割个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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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个人工资。

夫妻离婚时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规定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如何确认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谓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以下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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