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1、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2、3000-5000元报90%;3、5000-10000元报92%;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是:1、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2、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3、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4、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到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具体资料如下:(1)正式发票;(2)医疗诊断书;(3)用药详单;(4)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5、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昆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医保报销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医保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1、 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卡复印件;2、中国银行储蓄卡或者存折复印件;3、发票(医疗结算单据报销凭证联)、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5、出院证明;6、意外伤害住院的报销时需要提供受伤当地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据的受伤过程的证明。综上所述,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基本上都是按照50%来进行报销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医院,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1、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2、3000-5000元报90%;3、5000-10000元报92%;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是:1、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2、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3、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4、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到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具体资料如下:(1)正式发票;(2)医疗诊断书;(3)用药详单;(4)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5、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云南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如下: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1)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60;(2)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40;(3)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30;(4)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20。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1)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2)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补偿;(3)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30。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1)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2)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全年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将分段进行补偿;(3)参加了医保缴费的,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一年报销比例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昆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医保报销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医保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1、 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卡复印件;2、中国银行储蓄卡或者存折复印件;3、发票(医疗结算单据报销凭证联)、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5、出院证明;6、意外伤害住院的报销时需要提供受伤当地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据的受伤过程的证明。综上所述,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基本上都是按照50%来进行报销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医院,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以下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昆明居民医保:1、本市户籍农村居民;2、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未入学的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3、在昆明市辖区内居住并持有《云南省居住证》的非昆户籍人员及其子女;4、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2种观点: 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1、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2、3000-5000元报90%;3、5000-10000元报92%;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是:1、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2、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3、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4、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到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具体资料如下:(1)正式发票;(2)医疗诊断书;(3)用药详单;(4)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5、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从业人员,均可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包括昆明市户籍农村居民、昆明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未入学的少年儿童、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持昆明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及其子女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1种观点: 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1、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2、3000-5000元报90%;3、5000-10000元报92%;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是:1、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2、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3、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4、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到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具体资料如下:(1)正式发票;(2)医疗诊断书;(3)用药详单;(4)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5、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昆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为85%、二级医院为75%、三级医院为60%;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累计2万到3万报销50%、3万到4万报销60%、4万到5万报销70%、5万到15万报销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3种观点: 昆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医保报销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医保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1、 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卡复印件;2、中国银行储蓄卡或者存折复印件;3、发票(医疗结算单据报销凭证联)、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5、出院证明;6、意外伤害住院的报销时需要提供受伤当地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据的受伤过程的证明。综上所述,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基本上都是按照50%来进行报销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医院,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昆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为85%、二级医院为75%、三级医院为60%;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累计2万到3万报销50%、3万到4万报销60%、4万到5万报销70%、5万到15万报销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保险最低3107元,最高15537元;失业保险最低1670元,上不封顶;基本医疗保险最低3107元,最高15537元;工伤保险最低1670元:最高18378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3种观点: 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1、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2、3000-5000元报90%;3、5000-10000元报92%;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是:1、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2、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3、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4、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到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具体资料如下:(1)正式发票;(2)医疗诊断书;(3)用药详单;(4)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5、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