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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否能够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如果将户口转移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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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儿子是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儿子是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有权继承,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第2种观点: 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儿童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孩子转到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具备所有权,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法律依据:《》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有城镇户口的孩子能否继承父亲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分三种情况:1、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同一户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员对宅基地都有使用权。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且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可申请更名,获得宅基地使用权。2、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那么儿子和父亲可能各申请了一处宅基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儿子的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地方标准,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3、父亲跟儿子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儿子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本农户与父母同一户口,农村宅基地共有房屋,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财产的继承除土地承包权外与户口无关,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是城镇户口能继承父母的财产。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非农户口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非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房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对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1种观点: 儿子是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儿子是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有权继承,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第2种观点: 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宅基地动迁继承拆迁款可以吗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二、农村宅基地买卖怎么样才合法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原来的法律规定是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虽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对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3种观点: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具备所有权,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一、宅基地继承的房子如何赠与老人如果是已经公证了的那么不会受到影响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死亡之后可以找对方继承人继续办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虽然也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与城市房屋不同。因为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集体经济成员才可以享受获得宅基地及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对于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获得。所以,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若是遗赠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予以认可的;若是遗赠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人,则不予以支持。二、农村宅基地证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注册营业执照。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对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2种观点: 一、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吗1、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如下:(1)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共有,不属于个人财产。根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相联系,只有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才有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能随同农村房屋所有权继承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第3种观点: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具备所有权,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法律依据:《》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孩子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儿童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有城镇户口的孩子能否继承父亲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分三种情况:1、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同一户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员对宅基地都有使用权。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且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可申请更名,获得宅基地使用权。2、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那么儿子和父亲可能各申请了一处宅基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儿子的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地方标准,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3、父亲跟儿子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儿子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本农户与父母同一户口,农村宅基地共有房屋,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财产的继承除土地承包权外与户口无关,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是城镇户口能继承父母的财产。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吗?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1种观点: 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孩子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孩子转到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具备所有权,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法律依据:《》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本农户与父母同一户口,农村宅基地共有房屋,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财产的继承除土地承包权外与户口无关,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是城镇户口能继承父母的财产。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城镇户口的孩子能否继承父亲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分三种情况:1、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同一户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员对宅基地都有使用权。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且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可申请更名,获得宅基地使用权。2、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那么儿子和父亲可能各申请了一处宅基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儿子的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地方标准,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3、父亲跟儿子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儿子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非农业户口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非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房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2种观点: 城市户口继承宅基地的问题: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作为城镇居民的子女是可以继承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都是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死亡者的遗产。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对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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