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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找律师法律服务如何收费,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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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咸宁实行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可以予以参考,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一)计时收费:1、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2、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2、收费标准:(1)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2000—2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审判阶段:3500—35000元;为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标准收费。(2)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三)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事务。2、收费标准: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费。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6%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5%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部分4%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部分3%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2%1000万元(不含本数)—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1.5%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法律依据:《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3种观点: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价格法》第三条《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定价的通知》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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