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如果是涉及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那么就是由环保局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如果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发出的噪声,那么就是由交通委为主来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机关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十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2种观点: 噪音其实也是一种环境污染,因此对于噪音,是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的,扰民噪音的分管部门,根据不同的地方、类型,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部门。第一,市。市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有如下几种:1、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不同的城市对于室内装修的时间都是有各自的规定的,一般都是在工作日早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晚上六点之间;2、室内的娱乐活动,比如音响乐器等影响到居民生活的噪音;3、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发出的扰民的噪音,比如广场舞的音响等;4、商业活动造成的噪音,比如宣传用的高音喇叭。第二,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有如下几种:1、建筑工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所造成的扰民噪音;2、工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造成的扰民噪音。第三,交通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交通造成的扰民噪音,比如街道的机动车辆,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鸣笛造成的扰民噪音。第四,。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小摊小贩,空调等造成的扰民噪声。当然,很多扰民噪音的情况,都会涉及到不止一个部门,找到其中一个即可。如果还是不能确定找哪个部门,可以直接投诉到市,市受理了投诉后,会自行根据不同的噪音类型,转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他们会依法及时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小区内的住户摩托车声音大就找物业协调。小区内的住户摩托车声音大就找物业协调,如物业不能解决,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噪音扰民处理方法如下:1、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2、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响门投诉;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3、在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还可以向管制部门投诉,对于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综上所述,对摩托车噪音扰民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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