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3种观点: 一、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注册时,由于商标局的疏忽核准注册,他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获得注册的商标,本来就不应被核准,所以会被宣告无效。比如:老子头像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案例,诉争商标为老子图像商标,尽管申请人已在2012年注册成功,然而,由于诉争商标注册在酒等商品上,已损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因此于2018年“老子”商标因不良影响被宣告无效。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欺骗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向商标局虚构或者隐瞒事实、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的行为。比如说,伪造、涂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使用虚假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经发现,注册商标依然会被宣告无效。三、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在了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很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商品来源的混淆的,这个注册商标可以被宣告无效。四、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在相同类似或者不相同不类似的商标上,容易使公众导致混淆,损害驰名商标人利益的,该注册商标也可能被宣告无效。比如:“哇哈哈”饮品在中国的知名度非常高,如果有人把哇哈哈商标注册在第43类餐饮类上使用,那么哇哈哈公司就有权可提出餐饮类上的娃哈哈商标无效。五、商标代理人私自注册委托人的商标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一般情况下,是商标代理机构,把委托人委托注册的商标,拿去注册成自己的商标,收了钱又抢注委托人的商标,这种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六、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与在先权利人有合同关系、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的商标存在,还将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七、地理商标但商品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地区商标中包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但是其实商标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标志的地区,并且商标注册人知道该情况,那么这种商标也会被宣告无效。比如:“海南水果”商标,但是实际上,水果并不是产自海南,而是攀枝花,那么该商标会被认定无效。八、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这种情况下,在后注册的商标也会被宣告无效。九、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商标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比如:方大同胡辣汤商标无效案例,方大同是知名歌手,方大同提交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知名度。胡辣汤老板的方大同胡辣汤商标被认定无效。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标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不能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比如:皮皮鲁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案例。“皮皮鲁”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笔下《皮皮鲁和鲁西西》中的主要角色之一。然而这个知名度非常高的“皮皮鲁”却被郑州一家餐厅抢注成为了商标。对此,郑渊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最终商标局宣告“皮皮鲁”无效。宣告商标无效,一般是针对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有关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而宣告了注册商标无效之后,具有一定的溯及力,通常情况下是由商标局进行公告,之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不过此时要注意,即使宣告了注册商标无效,但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并没有溯及力。
第1种观点: 一、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注册时,由于商标局的疏忽核准注册,他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获得注册的商标,本来就不应被核准,所以会被宣告无效。比如:老子头像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案例,诉争商标为老子图像商标,尽管申请人已在2012年注册成功,然而,由于诉争商标注册在酒等商品上,已损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因此于2018年“老子”商标因不良影响被宣告无效。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欺骗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向商标局虚构或者隐瞒事实、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的行为。比如说,伪造、涂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使用虚假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经发现,注册商标依然会被宣告无效。三、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在了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很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商品来源的混淆的,这个注册商标可以被宣告无效。四、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在相同类似或者不相同不类似的商标上,容易使公众导致混淆,损害驰名商标人利益的,该注册商标也可能被宣告无效。比如:“哇哈哈”饮品在中国的知名度非常高,如果有人把哇哈哈商标注册在第43类餐饮类上使用,那么哇哈哈公司就有权可提出餐饮类上的娃哈哈商标无效。五、商标代理人私自注册委托人的商标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一般情况下,是商标代理机构,把委托人委托注册的商标,拿去注册成自己的商标,收了钱又抢注委托人的商标,这种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六、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与在先权利人有合同关系、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的商标存在,还将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七、地理商标但商品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地区商标中包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但是其实商标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标志的地区,并且商标注册人知道该情况,那么这种商标也会被宣告无效。比如:“海南水果”商标,但是实际上,水果并不是产自海南,而是攀枝花,那么该商标会被认定无效。八、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这种情况下,在后注册的商标也会被宣告无效。九、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商标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比如:方大同胡辣汤商标无效案例,方大同是知名歌手,方大同提交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知名度。胡辣汤老板的方大同胡辣汤商标被认定无效。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标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不能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比如:皮皮鲁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案例。“皮皮鲁”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笔下《皮皮鲁和鲁西西》中的主要角色之一。然而这个知名度非常高的“皮皮鲁”却被郑州一家餐厅抢注成为了商标。对此,郑渊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最终商标局宣告“皮皮鲁”无效。宣告商标无效,一般是针对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有关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而宣告了注册商标无效之后,具有一定的溯及力,通常情况下是由商标局进行公告,之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不过此时要注意,即使宣告了注册商标无效,但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并没有溯及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3种观点: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这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实质上这一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2、恶意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三)注册商标争议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注册人认为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争议。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什么状态下的商标可以提无效一、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三、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四、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当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以下情况:一、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使用。二、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三、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四、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损害而难以解决的。什么情况下办理商标异议办理商标异议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什么情况下外观专利无效我们都知道专利是知识产权获得法律保护的一种常见的方式,但并非所有的专利都能获得法律的认可,接下来我将谈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情形。1、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者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2、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美感或者非新设计;3、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的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商标异议申请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第1种观点: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一、商标被别人抢注还能找回来吗当事人所使用的商标若被别人抢注是可以抢回来的。若该商标尚在注册阶段的,即抢注尚未完成的,商标权人可以直接在商标局作出初审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经审查属实的,商标局会驳回抢注人的注册申请。若已经抢注成功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二、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商标权的终止常见有以下六种情形: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未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商标注册的法定期间10年。若既未在法定有效期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又没有在法定有效期期满6个月宽限期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局则会注销该商标,其商标权也会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5、因注册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三、知名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知名商标被人抢注的,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话,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标异议无效或者是商标已经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的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是可以宣告无效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提出来,这样才能让受害者得到合法的权益,所以,注册商标是必须要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申请,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同意的除外;(三)同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第3种观点: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这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实质上这一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2、恶意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三)注册商标争议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注册人认为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争议。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一、法律依据《注册商标法》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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