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噪音扰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1、“特殊住宅区”: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类混合区”: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4、“二类混合区”是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6、“交通干线两侧”: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二十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六十三条(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噪声标准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 环境 ,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 规定。制定原则,应以保护人的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为依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现实性。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 各国大都参照 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本国和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包括不同地区的户外噪声标准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内 噪声 标准是环境标准的一种。制定这类标准的目的是控制噪声对人的影响,为合理采用噪声控制技术和实施噪声控制立法提供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2、以居住、文教机关 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 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机关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二十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六十三条(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2、如果居住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3、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包括了工业噪声污染、建设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衍生问题:扰民怎么处理效果最好?1、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报警:法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现在如果有人制造了噪音对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违法行为,就执法人员就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实施处罚。3、安装隔音门:隔音门的主要作用是隔音,所以材料方面要求使用吸音材料、冷轧钢板又或者是不锈钢板做成门扇,橡胶密封。隔音门的特点也较明显,隔音门是采用多层复合,特殊隔声结构的,可以承受高温及气动负荷、分单、双扇和推拉门,并可带观察窗、密封可靠、开启灵活。4、贴上窗户隔音膜,窗户隔音膜采用PET(聚乙烯)基材,使用多层金属溅射技术和真空技术与纳米离子技术以及薄膜物理、精细化工技术,将具有隔热效果的纳米微粒子(隔热纳米微粒子)树脂夹在中间,使其具有较高隔热效率、高张力、高伸张度、强抗酸碱性能。窗户隔音膜能有效降低噪音3-12分贝,对中高频噪音有很好的衰减缓冲性能,是一种施工简单、隔音效果明显的隔音材料。
第2种观点: 一、住宅噪音扰民标准是什么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正常居民楼超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算扰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和其他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应当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扰民的处罚有哪些扰民的处罚有哪些,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报警,一般是先予以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2、如果是继续扰民的,可以会视情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或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3、如果是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情节严重的,那就涉嫌犯罪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居民区,噪音应该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这是一个舒适的音量控制,这个就是说话,彼此能听到的音量。舒适的环境下,噪音是在30分贝-40分贝,这样的音量下人的心情相对比较愉悦;50分贝以上,人就会感觉疲惫,可能导致睡眠质量不好,影响身体和心理的健康;超过70分贝就会影响生活,导致精神状态不佳,严重的会发生事故;如果一直处于90分贝的超强噪音的环境下,会影响听力甚至其他疾病。噪音一旦严重影响公民的生活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会根据行为后果的严重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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