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姑姑在法律上没有抚养侄子的义务,属于道义上的行为。法定有抚养责任的是直系亲属(父母、父母双方的父母(祖辈)),如果直系亲属都去世了,且子女未成年,作为监护人时,有抚养义务。另外,姑姑也可以考虑收养侄子为养子(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那样的话就产生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法定义务抚养人,是指与需抚养的人员具有血缘关系或具有法律上需承担抚养义务的的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的人员。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拓展资料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法定义务抚养人,是指与需抚养的人员具有血缘关系或具有法律上需承担抚养义务的的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的人员。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舅舅对外甥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特定情况下有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1种观点: 舅舅与外甥是“社会关系”中的“亲属”关系。即舅甥关系,舅甥关系也就是舅父(舅母)与甥男(甥女)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也将舅甥关系列入了亲属关系。通常,母亲如果和子女之间发生矛盾,往往有舅舅出面进行调解,因此,外甥一般都很尊重舅舅。舅舅对外甥来说,地位仅次于自己的父亲。所以外甥有给舅舅拜年时不必客气。在南方一些地方,新娘出嫁日舅舅的职责更大于父母,从新娘出门之时起,就必须由舅舅抱着出门,一直抱上轿(现今一般为上婚车),并且在舅舅的陪同下进入男方家中,从一进到男方家中就必须把舅舅安置坐上席(距香火最近的位置)。结婚当日,女方的父母不出席男方的婚宴,女方父母在当天婚宴的职责由舅舅代为行使。在北方一些地方,新娘出嫁日舅舅的职责很是重大,主要就是陪媒人和男方家的去亲人;而在新娘出门是由哥哥抱着出门直到上轿(婚车)。有些地方,舅舅还要夜里把新娘接回来,俗称“叫媳妇”。【法律依据】:《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本规定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本规定所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第2种观点: 法定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符合以下三条,外甥还是可以赡养舅舅的:1、如果舅舅没有其他的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的;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的;3、如果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的;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抚养的规定。即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也是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此外,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一、养父母可以单方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有上述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另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作为养父母一方想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可以参照上述条件确定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可以的话,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1、协议解除: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解决: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其中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会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会判决解除。二、不赡养养父母的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男女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有利于养老育幼的原则,并提倡继承人之间发扬互让互助、和睦团结的精神。关于养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这就是说,养子女既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也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在法定继承人(包括养子女)中,如对死者生前有遗弃,或对死者生前有情节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司法机关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民事上可剥夺其继承权。如果法定继承人对死者生前有赡养义务,并有能力负担而拒绝承担义务的,如前所述,这样的继承人将丧失其继承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3种观点: 舅舅与外甥女的亲属关系属于旁系血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甥没有抚养舅舅的义务。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外甥赡养舅舅:1、舅舅没有其他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3、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2种观点: 姑姑在法律上没有抚养侄子的义务,属于道义上的行为。法定有抚养责任的是直系亲属(父母、父母双方的父母(祖辈)),如果直系亲属都去世了,且子女未成年,作为监护人时,有抚养义务。另外,姑姑也可以考虑收养侄子为养子(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那样的话就产生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法定义务抚养人,是指与需抚养的人员具有血缘关系或具有法律上需承担抚养义务的的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的人员。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拓展资料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法定义务抚养人,是指与需抚养的人员具有血缘关系或具有法律上需承担抚养义务的的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的人员。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舅舅对外甥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特定情况下有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1种观点: 孩子抚养权不一定可以给舅舅,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父母是孩子的法定抚养人,对孩子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如果父母无法抚养孩子,那么由孩子的近亲属抚养。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所以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孩子抚养权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家里穷父母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吗家里穷父母是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的,但是双方必须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法律规定父母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等原因而消除,仍然有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和想法。抚养权的归属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和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前提。二、孩子刚两岁女方事抚养权有优势吗孩子刚两岁抚养权女不一定有优势。抚养权的归属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判定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等原因而消除。法律规定一方如果有严重疾病、吸毒、家暴、虐待儿童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应给予支持。三、孩子谁带抚养权就是谁的吗孩子谁带抚养权不一定是谁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抚养权的归属还是要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判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可以上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是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有利于孩子成长而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2种观点: 舅舅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首先父母是孩子的法定抚养人,对孩子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如果父母无法抚养孩子,那么由孩子的近亲属抚养。即使父母双亡,还有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利抚养孩子。所以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孩子抚养权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没有抚养权的孩子能上学吗孩子可以在没抚养权一方上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孩子上学可以选择更有利孩子成长的学校,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好就行。如果有必要,还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二、因为婚外情离婚有孩子抚养权吗一方因为婚外情离婚的不一定能得到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就算有婚外情,也不影响争取孩子抚养权。但是抚养权的归属还要根据双方和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定,有婚外情一方是否能得到孩子抚养权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由判决。三、精神病人可以争孩子的抚养权吗精神病人是可以争孩子抚养权的。所有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等原因而消除。抚养权的归属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等因素具体分析判定的,是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前提。所以最后抚养权会属于谁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是由母亲抚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婚子女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意见不一致的,向人民提起诉讼,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是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一方存在已经做绝育手术或者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或另一方直接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应予支持。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舅舅没有义务抚养外甥女,除非舅舅收养外甥女,并成为其法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2种观点: 舅舅与外甥是“社会关系”中的“亲属”关系。即舅甥关系,舅甥关系也就是舅父(舅母)与甥男(甥女)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也将舅甥关系列入了亲属关系。通常,母亲如果和子女之间发生矛盾,往往有舅舅出面进行调解,因此,外甥一般都很尊重舅舅。舅舅对外甥来说,地位仅次于自己的父亲。所以外甥有给舅舅拜年时不必客气。在南方一些地方,新娘出嫁日舅舅的职责更大于父母,从新娘出门之时起,就必须由舅舅抱着出门,一直抱上轿(现今一般为上婚车),并且在舅舅的陪同下进入男方家中,从一进到男方家中就必须把舅舅安置坐上席(距香火最近的位置)。结婚当日,女方的父母不出席男方的婚宴,女方父母在当天婚宴的职责由舅舅代为行使。在北方一些地方,新娘出嫁日舅舅的职责很是重大,主要就是陪媒人和男方家的去亲人;而在新娘出门是由哥哥抱着出门直到上轿(婚车)。有些地方,舅舅还要夜里把新娘接回来,俗称“叫媳妇”。【法律依据】:《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本规定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本规定所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甥没有抚养舅舅的义务。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外甥赡养舅舅:1、舅舅没有其他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3、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