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书令的网络解释是:挟书令挟书令亦称“挟书律”。秦代禁止私人藏书议书的法令。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准行丞相李斯之议,非博士官所职,凡天下有藏《诗》、《书》及百家语者,均上交守尉焚毁,惟医药、卜筮、种树之书除外。令下三十日仍不烧者,处以髡发黥面、筑长城四年之苦役。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因秦王朝迅速灭亡,此令未尽实施。汉惠帝四年(前191),明令废除。
挟书令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挟书令详细内容】
挟书令亦称“挟书律”。秦代禁止私人藏书议书的法令。
二、综合释义
即挟书律。《新唐书·儒学传下·啖助传赞》:“至汉兴,剗挟书令,则儒者肆然讲授,经典寖兴。”参见“挟书律”。
三、网友释义
挟书令是出自于《诗》,释义即挟书律。
四、其他释义
1.即挟书律。
五、关于挟书令的成语
挟主行令 挟策读书 挟天子以令诸侯 挟天子以令天下 令仪令色 令闻令望
六、关于挟书令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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